2008年5月16日 星期五

學生成績評量

1、依據90.07九十北府教學字第274106號「臺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作業要點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


擬定學生成績評量實施計劃 → 經校務會議通過 → 成立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 → 公告實施 → 召開檢討會議 → 彙集成果資料存留備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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