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16日 星期五

教學設備添購、使用與管理

1、依據「事務管理規則第六篇」。(省公報72年夏字第60期)。

2、依據教育部八十九年八月八日台(八九)國字第八九O九八九三九號函。

3、依據教育部公報第336期「國民小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」。


擬訂教學設備添購、使用與管理辦法 → 彙集需求意見,進行請購、核銷 → 建立財產登記、開放使用 → 定期檢討改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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